【篇一】
为加强全镇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确保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打造一流机关形象,根据目标责任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含义
AB岗工作制是指一个工作岗位或环节由两人兼顾,A岗是业务主办人员,B岗是业务协办人员。AB岗工作制适用于炭山岭镇各站所除涉密工作之外的所有岗位,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其他事项时,岗位第一责任人(A岗)因故不在岗时,应及时由熟悉其相应职责和业务的人员(B岗)代岗,以保证不发生人员脱岗、贻误工作现象的制度。
二、适用范围
镇党委政府各站所、办公室除涉密岗位外,都要建立AB岗位工作制。
三、主要职责
1.A岗承担对B岗传授业务知识、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的职责,对自己掌握的信息教据、档案资料等资源要与B岗共享。B岗要加强学习,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熟悉A岗工作。
2.A岗责任人不在时,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A岗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及时电告B岗责任人。特殊紧急情况,B岗责任人要主动补位。
3.A岗责任人不在岗期间,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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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缺岗、缺位现象,造成工作失误一经查实的,由县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施行政问责。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将纳入全年考核,A岗在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年终考核,B岗的工作情况纳入派驻单位目标考核。
干部职工AB岗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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