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县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及安置工作,切实提高特教育的针对性和适切性,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公平而适合的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益,决定由县教体局、县残联、县卫健委联合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及安置认定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及《**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实施方案》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特殊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专家组成员
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残联组成专家评估委员会,开展评估及安置工作。
三、评估安置对象
随班就读服务对象为:6—16 周岁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随班就读的6-16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免学对象为:智力、精神、听力残疾的6-16周岁残疾儿童。
四、实施步骤
评估安置工作以学年为周期,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排查摸底。根据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摸排未入学儿童信息,联系县域内学校,组织人员对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精准摸底、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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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实效。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针对残疾儿童的残疾类别及其身心发展现状,选择最适合的入学方式。制定出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操作性强的安置方案。
4.监测指导。及时对新增人员开展认定工作,并定期对已认定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情况进行追踪、评估,根据学生现状,及时调整安置意见,做到最优安置。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及安置实施方案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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