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依然突出,成为社会治理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痛点。面对这一复杂的社会问题,单一的法律惩戒或道德说教都显得力不从心。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贯彻“德法共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将法治的刚性约束与德治的柔性教化紧密结合起来,构建起一道全方位的未成年人犯罪综合防线。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坚持法治为本,扎紧“不敢犯、不能犯”的刚性防线。法治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严格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本市实际,探讨落实针对严重不良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矫治和教育管束措施,填补“一放了之”与“一判了之”之间的管理真空,实现“保护优先、惩罚为辅”的特殊司法理念。二是强化执法司法联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对于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要依法审慎处理,做到“宽容但不纵容”。对于未达刑责年龄的,要严格落实训诫、专门矫治教育、送入专门学校等分级干预措施,确保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都能得到应有的管束和矫正。三是压实家庭与学校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监护不力、疏于管教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发出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课后托管、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服务。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帮助。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和发展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公益机构和志愿服务项目。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支持和援助,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构建德法共治格局 筑牢未成年人犯罪综合防线大会发言稿1300字
上一篇:读《公正》有感2千字
下一篇: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时的讲话1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