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预防和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及时地为旅游者提供有效的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区旅游形象,现根据《**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二)坚持“属地管理、就近处置”。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一切应急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坚持“及时报告、反映迅速”。在第一时间做到边救援、边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快速处置,及时做好相关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坚持“各尽其责、分级负责”。按照分级分部门处置职责、应急响应程序、突发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应急机构工作职责,把握最佳时间应急处置,取得应急救援成效。
二、 适用范围
处置鲤城区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导致旅行社组织的游客团人员发生伤亡(中毒)事件,适用本预案。
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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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旅游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各旅游企业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完善旅游设施建设,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本预案由**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拱政办发〔**〕44号文件同时废止。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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