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创业富民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两办《**年度全民创业工作考核办法》(宿区办发〔**〕4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7个村居。
二、考核内容
1.新增电子商务项目(网店)数;
2.村居服务站建设,成立创业协会;
3.宣传阵地建设及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4.创业示范点建设与入驻的新园区创业项目数;
5.组织并参加培训情况和人数;
6.孵化室建设情况;
7.组织领导机构设置;
8.创业服务机构设置和工作;
9.村淘服务站京东、苏宁合作点覆盖情况 ;
10.村淘项目示范创建活动;
11.创业典型培育选树;
12.全民创业信息报送、采用情况,新闻报道情况。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镇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一)自查。各村居按照考核内容,对当年度全民创业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计分,在规定时间前将自查报告、自查打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后一式三份报送镇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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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个。
(三)年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村居,在当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中不得评为综合先进;低于80分的,不参与年度评先评优。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镇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全民创业工作考核办法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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