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落实《关于加快县域经济突破的实施意见》(淮发〔**〕14号)中赋予县区(园区)更大自主权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要求,推进县区(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赋予县区(园区)审批权限,强化审批承接能力建设,确保各县区(园区)有序承接到位并认领实施,做到赋权事项领得到、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重点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实现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审批在县区(园区)层面办理,推动涉企审批扁平化、便利化,实现县区(园区)事县区(园区)办。
二、赋权原则
(一)依法赋权。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项目建设、市场准入、生产经营等涉及的审批事项依照法定要求赋予县区(园区)管理机构,做到“依法下放”。
(二)能放尽放。除化工行业以外的工业企业,关系安全、环保等重大公共利益,以及跨行政区域、需全市统筹的行政审批事项外,聚焦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审批全链条,将能够助推县区(园区)建设发展的经济管理权限实施赋权,做到“能放尽放”。
(三)按需赋权。把握好行政权力事项赋权的统筹性和整体性,与县区(园区)行政管理的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人员专门抓,确保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加强责任监管。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赋权工作的承接和运行进行重点跟踪,对未按要求完成赋权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的要上报县政府启动问责。
县区(园区)赋权工作方案(五篇)
上一篇: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优秀事迹(12篇)
下一篇: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产业链提质、提速、提级”的调查报告6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