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按照《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6号)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在市民服务中心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变“部门摆摊”为“一窗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标准化、无差别的政务服务。
二、实施范围
市本级“一窗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第一批)(见附件)
三、运行流程
(一)事前准备。企业和群众通过登录政务服务网、鄂汇办移动端阅读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照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清单自行准备所需材料。
(二)排队取号。到达市民服务中心的企业和群众,按照大厅设置的导引标识或由导办员引导至取号机取号。网上预约的企业和群众,在取号机上激活预约信息,取号并优先安排窗口办理。取号机通过引导式交互帮助企业和群众快速确认需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精准安排相关综合窗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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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
(三)强化考核问责。市政府督查室、市营商办将定期对各单位事项进驻、标准化拆分、委托授权、办理效能、满意评价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考核排名持续靠后的给予全市通报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全市排名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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