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的能力,确保森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xx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xx壮族自治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平南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防止火灾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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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一)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秩序。 (二)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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