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纪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合法、不规范合同,有效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民群众持续增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本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治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深化。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健全“主体清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经济活动,确保管好、用好集体资源、资产,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合理、健康有序的社会经济秩序,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清理范围 本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治的对象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签订的所有合同。主要包括: 1.资金类合同:含农村集体货币资金借贷、投资等经济合同。 2.资产类合同:含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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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强化责任追究。在清理中查出的违反制度、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要分别处理。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能够主动纠错的,予以从宽处理。对于态度恶劣、故意刁难捣乱不配合工作的,一经查实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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