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与工作作风建设,巩固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成果,进一步强化教职工队伍管理及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厉行师德规范,提高教师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升工作业绩,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良好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等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册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二、考核原则
本着“重业绩、激励先进”和“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突出“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对学校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
1.教师年度考核坚决摒弃“模糊评价人人好”“照顾情面轮流评”的做法,要客观公正地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
2.坚决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违法施教、有偿补课、违规推销教辅资料、教育渎职、管理涣散等突出问题,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处理,师德考核不得评为合格。
3.年度考核时应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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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的公正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学校成立“枣庄市实验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师德考核的组织领导。
1.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任成员。
2.考核工作小组:分管校长、教师发展处负责人、教师代表、信息技术工作人员。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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