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社会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出现职能交叉是正常现象,如同“成长的烦恼”,不能简单粗暴地认为出现职能交叉就不正常,而是要客观理性看待。正确处理和解决好这一问题,才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为公民和市场主体提供越来越高效的整体性服务。
政府职能转变与公共需求是动态匹配的过程
政府职能转变要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这是一个动态匹配的过程,而不是静态不变的。在动态过程中,必然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部门的传统职能配置没有涵盖,在重新明确新分工过程中,难免出现边界不清、交叉推诿等矛盾。
一方面是新经济对政府监管方式的挑战。市场监管是政府五大职能之一,以市场监管职能交叉为例。1月27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商品和服务市场在相互渗透中加快融合,线上和线下市场在并行交织中形成复杂生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比如无人驾驶汽车,其服务属性是提供交通服务的工具,应该由交通部门监管,但产品属性又是互联网产品,不是传统的机车,而是互联网技术驱动的“长了四个轮子的电脑”,应该由工信部门监管。这些新业态难以归类到传统行业门类,对应找到监管部门,所以出现了部门推诿问题。
另一方面是部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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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党政机构属于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优化协同高效不仅是设计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原则,也是推进改革、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原则。因此,处理好“机构改革刚性与市场改革灵活性的动态平衡”将有助于“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理性看待部门职能交叉问题2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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