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平支队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走访中发现问题,在调研中破解难题。说理式执法对于执法者来讲不陌生,但如何做到“会说理”、“高质量”说理,在面对差异化群体时找到适合适配的执法方式,让当事人从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被动接受”到“主动维护”,需要不断探索研究。 结合日常工作,总结经验规律如下: 一是做到换位思考,耐心倾听,正面引导。很多当事人在被查处的初期,会向执法人员倾诉生活中的苦闷,寻求认同感,希望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们要当好倾听者,充分了解当事人社会背景,家庭环境,生活状态,违法动机及实际困难等情况,充分认同当事人合理诉求,寻找普法宣教切入点,初步纠正当事人的错误观念,为后续说理式执法做好铺垫。 二是要做到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是指在执法过程中讲清开展执法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内容,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说明事理是指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等情况时,要表述清晰、完整,易于当事人理解。说通情理是指在执法过程中结合违法行为情况,引导当事人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觉改正违法行为,积极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德等。 三是严格遵循说理式执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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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协同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良好态势。依托公婆泉边境检查站,积极推进路警联合治超专项行动,加大对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和重要路段的流动联合执法频次,采取不定点、不定时的方式,突击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货车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控。
道路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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