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扣“深挖根治”这个阶段性目标,持续推进治乱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担当、最务实的举措,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乱点问题整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为广大市民营造了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再深挖摸排问题线索,彻底整治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生态环境领域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聚焦涉黑涉恶违法排放污染物问题,对各类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尤其是涉及危险废物、固体废物非法收集、处置案件进行全面树立分析,深挖案件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对发现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制止以环保名义收取“保护费、封口费”情况,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滋生蔓延。
(二)深挖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拓展发现渠道,通过群众举报,日常监督检查等途径,进一步核查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完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政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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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形成合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进展,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各科室、各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质量。对工作敷衍应对、推动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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