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有关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方案(2019-2023年)的通知》(粤市监食生〔2019〕808号)、《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湛市监食产〔20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按照清理规范提升质量的总体思路,落实食品小作坊业主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新体制机制的优势,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将食品小作坊的综合治理与实施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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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进展情况,提炼总结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经验,并分别于2022年6月20日、12月20日、2023年6月20日、12月20日及2024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全省食品小作坊“五化”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进度表》(附件5)和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省局食品生产处。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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