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机关、群团赋码工作是各级编办于**年增加的一项新职责,但相关政策对此并未明确法律属性,这给实践工作带来一定困扰。对此,在梳理该项工作的政策背景基础上,从适用主体、适用对象、适用程序、适用事项、适用领域等方面分析其工作主要内容,并结合其合法性、特定性、单方性、外部性、无偿性等方面进行解析,可发现该项工作不同于机构编制审批等内部行为,而是一项外部行政行为,是对机关、群团法人资格的确认,进而言之属于行政确认。
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工作(以下简称机关、群团赋码工作)是**年编办增加的一项新职责,具体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承担。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项工作的法律性质在政策法规层面一直没有得到明确,这给实际工作带来一定困扰,比如机关、群团赋码工作可否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一样适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行政救济制度?这涉及到如何定位机关、群团赋码工作法律属性。为此,本人结合机关、群团赋码工作实际和相关政策法规予以简单分析,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大家的关注。
机关、群团赋码工作主要内容
(一)机关、群团赋码制度的政策背景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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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权利和义务,也不是为了建立、改变或者消灭该组织的法律地位、法律身份。
综上,从法理层面和实践工作层面来说,机关、群团赋码工作应当是一种行政确认,而不是行政许可,也不是机构编制审批等内部管理行为。按照行政确认一般的分类,机关、群团赋码工作属于依照申请的行政确认和独立的行政确认。
浅析机关、群团赋码工作法律属性5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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