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闽发改农业〔2020〕736号),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结合永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城乡融合、服务一体,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推进管护机制改革创新,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质量和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安排 (一)试点实施阶段。重点突破涉及领域管护指南或管护办法以及管护责任清单。 1.2021年1月底前,成立永春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设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2.2021年3月底前,建立永春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台账,包含所属领域、管护目录、项目进展、规模用途、所在地、产权评估价值等关键数据,滚动更新管护事项; 3.2021年4月底前,编制责任清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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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倾斜支持。县财政局对试点工作完成较好的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适当奖励。县发改局要按上级的统一部署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县委乡村振兴办、县发改局、财政局及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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