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根据《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摸查建库,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结合登记平台清单及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对辖区内从事电动自行车经营店铺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台账,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黄龙县无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共建档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户4家。
二、加强销售环节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现有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店,检查3C证书15张。目前已对商店建立监管台账,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积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主题宣传活动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警示商店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增强群众安全消费意识。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违法线索,加强缺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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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单位28家,责令改正4家,立案查处销售伪造生产日期和冒用认证证书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案件1起,罚没款3.2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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