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新村农房改造项目旧房拆除协议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按照上级安排要求,对2022年农房改造项目房屋修建农户的旧房进行拆除,甲方将位于佘新村范围内的房屋改造户废旧房屋拆除和垃圾拉运等工程全部委托乙方施工,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佘新村范围内。
二、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施工和安全完全承包的承包方式。
三、工程范围:佘新村范围内危旧房改造户经村委会入户,与旧房改造户就旧房拆除征得农户同意后委托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拆除。
四、工程内容:拆除需要拆除的房屋的地上部分至可耕作土层以及所有建筑垃圾清扫运出,平整场地。
五、拆除期限:自甲方通知乙方拆除开始一个星期之内完成拆除工作,如若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则时间顺延。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指定施工场地范围,对乙方进行范围交底,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范围内施工。
2、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
3、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场地进行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2、乙方保证连续施工,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规范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因乙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施工工序
1. 1.乙方负责一切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搞好防护,确保安全施工,如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2.工地周围设立安全标记,安排安全巡视检查,安全拆除房屋。
3,房屋拆除后建筑垃圾由乙方清扫运出,外运手续和地点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九、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合同签订生效后,因甲方旧房拆除为政府补助工程,乙方需先行垫资进行拆除工作,拆除结束后经上级政府验收合格后,政府进行按标准进行补助,甲方在政府补助款到位后,按照乙方所拆除户数,将政府补助款第一时间内按照报账手续完成报账审批签字后给予结算,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为其提供相关的报账资料。
十、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需要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4、本合同字甲乙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房改造项目旧房拆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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