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这二十四个字,是纪检监察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每一名干部恪守的工作准则。
多年来,该室一直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的生命线,既及时发现承办部门执纪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又积极主动、靠前服务,与承办部门共同研究破解实践难题;既把好自治区纪委监委本级自办案件的“关口”,又加强业务指导,助推全区案件质量持续提升。**年9月,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不仅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作为执纪执法工作的“出口”“关口”“窗口”部门,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一直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一是一、二是二,不拔高不凑数,不搞“一刀切”,牢牢守住案件质量底线。
案件审理室曾受理某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变更、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孙某提供帮助,同时,暗示孙某向自己“借钱”并支付高额“利息”,截至案发,李某共收受孙某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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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对方卸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顾虑,大胆干事创业。
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室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又解决好“洗碗多打碗也多”的问题,做到严管有“尺度”、厚爱有“温度”,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先进集体事迹精编3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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