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三令五申从严规范和治理投标主体的违法行为,但是在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依然十分普遍。违法行为极有可能导致诸如偷工减料、施工质量缺陷、设施功能和作用无法发挥等恶果。笔者结合近几年工程建设情况审计,从转包和违法分包定义入手,浅议审计实践中如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并明确提出,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投标中标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纳入信用记录。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法律法规解释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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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于项目监理单位,适宜采用矛盾追踪法。在现行的项目监理运行模式下,很多监理公司在实际配备监理人员时存在少配、低配、未经批准随意调整及更换等情况,监理作用发挥得不到有效保障。审计谈话时,要以此为突破口,着力在监理履职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等角度追踪有关问题,求证项目施工中存在的疑点线索。
浅议查处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审计技巧2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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