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有力保障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省2023年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检工作要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我局2023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赣卫办监督字[2023]1号)文件要求,我局按时间节点于1月组织辖区内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3家二级医疗机构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2月组织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33家,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67%的二级医疗机构2家,10%的其它医疗机构30家。33家医疗卫生机构均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年版)》和《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测函[**]94号)文件要求, 建立了符合实际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规范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不存在瞒报、缓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住院病例的2家二级医疗机构共报告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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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法律意识。
2、加强监督整改,强化传染病一有事就是大事理念,继续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督导各医疗机构整改,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到思想不能有一点麻痹,工作不能有一丝松懈,善始善终地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2023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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