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近年来,相关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为落实“控命案、降发案”的工作要求,以防范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激化为重点,不断完善相关部门衔接联动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发生和升级,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以调解为重要渠道,以防范婚姻家庭纠纷激化引发命案为重点,健全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发挥人民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民政办等部门职能作用,发挥妇联组织的工作优势,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群众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提供多元、便捷的服务。坚持预防为主,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着力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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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共同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三)纳入考核。 镇综治办要把各村(居)委会落实《方案》的情况,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大调解)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各村(居)委会要认真落实《方案》,共同促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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