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振兴花木产业 发展美丽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办〔**〕16号),大力推进主导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助推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年全县新增苗木花卉种植面积0.14万亩,建设相关生产设施3万平方米,基础设施0.1万亩,建设综合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各1座;年综合产值达15亿元,亩均产值超过1万元,林农人均增收1000元/年。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基地建设,夯实产业基础
1.发展种植基地。一是以建平镇、十字镇、新发镇和建平大道沿线等适宜发展区域为主,其他镇作为补充,**年全年新增苗木花卉种植面积0.14万亩。单个小班起始面积30亩以上,由各镇自然资源规划所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和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后统计上报,县级主管部门整合项目、综合平衡后提出奖补对象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县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花木办”)审批同意后兑现奖补政策(当年纳入县级及以上林业项目补助的不再重复奖补);二是创建苗木花卉种植示范基地9个。以小班为基础,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其中当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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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以“新产业新业态”为名违法违规用地,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转让土地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加强花卉苗木新品种审(认)定和保护、质量监管等工作,加大对林草种苗假冒伪劣和林草新品种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林业植物检疫,防止有害生物传播和外来有害生物侵入,保障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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