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省预算绩效,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部署,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二、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一)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各级政府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认真落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规定,收入预算编制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举借债务须依法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超出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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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预算绩效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按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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