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的有关精神要求,切实保护耕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和《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xx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方案》文件精神,2022年5月9日,在县人大副主任欧阳育军同志的带领下,先后到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及部分乡镇开展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情况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注重宣传引导。 《xx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0月30日经xx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后,xx县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村民住房建设管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先后印制20000份《条例》宣传册发放到乡镇(街道)、村组,并组织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学习,指导并要求乡镇(街道)组织村组干部培训学习。另外,利用集中法制宣传、集镇赶集时间,将《条例》宣传册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提升农民群众依法建房意识。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乡村主要道路、村委会便民服务厅、村民聚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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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排查农房安全隐患。指导农房安全隐患摸排,并制定整治措施,建立农房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重点排查和监测在城郊结合部、城中村、镇区(集镇)、旅游景区三层以上和用作生产经营的住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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