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国家、省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体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指导方针;保持与上级和同级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保持与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应对措施具体,操作性强;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好记管用。
(二)应急预案体系。
我中心应急预案体系由县总体应急预案、县专项应急预案、县重大活动应急预案3大类组成。县应急预案参照市的有关做法制定;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落实上一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行动方案。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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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本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体系,制定应急演练规划并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适时组织开展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活动的桌面演练、专项演练和综合性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每年演练次数要占总数的60%以上。
⒋开展演练评估工作,总结分析应急预案存在问题。
县疾控中心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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