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集体资产安全和完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xx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桥头镇行政区域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截留、挪用、私分。 第四条镇政府负责所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为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我镇建立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纪委、城建、财政、审计、民政、农经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全面负责所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由镇农经站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日常管理工作由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财政所负责。 第二章会计委托代理 第五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其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委托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代理会计业务。服务中心的代理会计(以下简称“代理会计”)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镇农经站的监督下按时进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必须按照出纳做的明细账进行公布,不能只根据农经站的会计整理出来的财务公开表进行公示。 (十七)本制度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执行情况与上级有关要求不符的,以上级要求的为准。
财务管理制度五篇
上一篇:机关党建工作发展调研报告5篇
下一篇:精选财务管理制度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