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农产品品牌监督管理使用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推进**区农产品品牌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区品牌使用秩序,维护品牌信誉、形象,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区品牌监督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依据;
(二)公开、公正、公平;
(三)全链条管理。
第三条[释义] 本制度中的品牌视觉形象系统包括**区品牌标识识别(含:名称、商标和徽记)、各类包装物容纳物、各类宣传品及文创衍生品、各类形象店旗舰店店宣及店招等。
第四条[责任和义务] **区相关职能部门、**区优质农产行业协会、被授权使用主体均有规范使用**区品牌、维护**区品牌形象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
第五条 [申请使用] 申请使用**区品牌应履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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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任何组织或个人均可对**区授权产品及企业,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宣传推广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奖励程序]对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经**区农业农村局,通过评定、公示后,给予奖励。
农产品品牌监督管理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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