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代理等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连、密切相关。**区司法局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对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见效。现将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
我们在4月15日,5月21日两次召开全体大会,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会议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各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各职能股室协调配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并结合实际制定贺八司发〔2018〕3号《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二、结合具体司法行政业务抓好工作落实
(一)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围绕“七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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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5日内向司法局和律协报告备案。
我局将结合具体司法行政业务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 [将本文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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