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二连浩特市纪委印发<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二纪发(2018)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二连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分级负责,整体联动;集中整治,常态落实;以事立案,追责问责;巩固深化,标本兼治”工作原则,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五个领域”“四种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2018年一年的集中整治、日常监督,实现“五个一”的工作目标。即:发现、纠正和查处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开展一系列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建立一套监督检查“四风”问题工作机制,督促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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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行为。 19、思想墨守成规、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行为。 20、遇事等待观望、议而不定、决而不行,作风拖沓、贻误工作落实时机等行为。
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实施方案 [将本文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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