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鹤壁市交通运输行业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鹤政〔2017〕9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81号)等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特制定本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以及省厅、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安排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船舶污染治理,配合做好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完成2018年度鹤壁市交通运输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 、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 积极协调环保、水利、盘石头水库建设管理局等部门,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出台渡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对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理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 (二)保障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安全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排查,在排查基础对保护区内的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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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督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于每月25日前将各项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报局规划科。局规划科根据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进行督察督办,形成动态化管理机制。 (四)严格考核问责。年底前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结果,对工作滞后的单位采取致函、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
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将本文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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